关于做好2008年重庆市房地产经纪人协理从业
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
各区县(自治县)人事局考试管理部门,市级各部门人事(干部)处:
根据重庆市人事局、重庆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关于贯彻房地产经纪人员职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及考试实施办法的意见》(渝人发[2002]162)和重庆市人事局《关于印发2008年度重庆市人事考试工作计划的通知》(渝人发〔2007〕187号)规定,为切实做好我市2008年房地产经纪人协理从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时间
2008年1月5日─31日。
二、考试时间及科目
5月17日 9:00─11:00 房地产基础知识
14:00─16:00 房地产经纪基础
三、报考条件
㈠ 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具有高中及以上学历,愿意从事房地产经纪活动的人员,均可申请参加重庆市房地产经纪人协理从业资格考试。
㈡ 香港、澳门居民均可按照规定的程序和要求进行网上报名,参加重庆市房地产经纪人协理从业资格考试,在办理重庆市房地产经纪人协理从业资格证书时,须提交本人有效身份证明,以及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高中及以上学历。
四、房地产经纪人协理从业资格考试专业、级别、科目代码表
专 业 |
专业代码 |
级别 |
级别代码 |
科 目 |
房地产经纪人协理 |
01 |
全科 |
4 |
房地产基础知识 |
房地产经纪基础 |
五、报名要求
本次考试报名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网上报名,不到报名点进行现场摄像报名。
应试人员登陆重庆人事人才网(www.cqpa.gov.cn、wsbm.cqpa.cn/webregister或wsbm1.cqpa.gov.cn/webregister),点击主页上“网上报名”进入报名系统。
㈠ 提交报考信息。应试人员可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登录报名系统,提交报考信息。报名时,应试人员须仔细阅读报考文件及报名系统中相关帮助文档,如实、准确无误的填写报考人员个人信息,选择参加考试的考区等各项内容(应试人员通过审核后不能再修改报考信息),上传电子照片(jpg格式,20kb以下),并准确记住报名序号(报名序号是应试人员报名考试、下载打印准考证等事项的重要依据和关键字号)。
㈡ 初审报考资格。考试审核部门根据应试人员在网络上填报的个人资料(姓名、性别、有效身份证号、工作单位、学历、毕业时间、电话、报考级别及照片),对照报考条件要求,在网上进行资格初审,并在应试人员报名后的3个工作日内提出审查意见。对符合报考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审查不合格的,应说明理由。咨询电话:63654182。
㈢ 查询报考资格初审结果。应试人员请于填报报名信息3个工作日后登录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了资格初审。如因填报信息错误可及时进行修改,重新接受资格初审。
㈣ 网上缴费。应试人员资格初审合格后,须在规定时间内(1月5日─2月3日)进行网上缴费,重庆市房地产经纪人协理从业资格考试报名考务费收费标准为每人每科50元。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网上缴费的应试人员视为自动放弃报名参考。缴费的具体程序按系统中提示的文件“网上支付说明”规定进行。
㈤ 打印准考证。网上报名缴费成功的应试人员请于2008年5月7日至16日登录重庆人事人才网报名系统打印本人准考证(使用A4纸打印,保证字迹、照片清晰),在考试当天应试人员须持本人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原件按准考证上指定的时间和地点参考,在规定时间内不打印本人准考证而影响参加考试的责任由应试人员自负。
㈥ 领证时间和要求。应试人员在考试成绩公布后,可在重庆人事人才网站(www.cqpa.gov.cn)点击“人事考试”栏目,查看办证时间,携带本人有效证件原件(身份证、毕业证)前往市人事局考试中心进行资格复查和办证。地址:重庆市渝北区新牌坊一路1号(创世纪宾馆3楼)。
㈦ 凡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提供虚假证件及材料的应试人员,一经查实,取消考试成绩,责任由考生自负。
六、考场设置
重庆市房地产经纪人协理从业资格考试考场由重庆市人事考试中心在主城区统一设置,考生按准考证上指定的时间和地点参考。
七、教材征订
考试大纲和培训教材编印由重庆市国土资源房屋评估和经纪协会负责。考生可直接与重庆市国土资源房屋评估和经纪协会征订教材,联系电话:63654182。
八、其它要求事项
各区县(自治县)人事考试管理部门和行业主管部门收到文件后,应及时转发文件和宣传,积极做好考生网上报名参考工作。
重庆市人事考试中心
二○○七年十二月二十日